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0作者:访问量:339

各位教师: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的文件精神,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招标工作业已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招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深入研究阐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二、招标额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共确定33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课题研究方向原则上确定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30-50万元。

    三、招标条件
    1、首席专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地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主人。首席专家为1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几个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五、纪律要求
    1、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3、投标者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详见附件4)

    六、工作安排
    请有意申报者于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下午4:0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六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申请书》、《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shangxikyc@163.com或科研处唐瑞OA邮箱。

                                                                     科 研 处
                                                                  2014年11月10日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研究方向》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申请书》
附件4、《附表样式》
附件5、《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材料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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