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7作者:访问量:612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文件精神,2021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指导思想

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项目设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指导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申报。

2021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分为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三大类,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其中,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8万元;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6万元;自筹经费课题从申报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初评入围课题中择优设立,经费自筹。

课题研究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市社科规划办对逾期课题进行定期清理,并将逾期情况纳入课题承担人的科研诚信档案。

 

三、申报范围

1. 课题申报按学科进行,学科选择参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数据代码表》中的学科分类目录。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以“靠近优先”的原则,选择一个学科进行申报。

2. 《课题指南》围绕国家和上海“十四五”规划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

3. 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应符合本次课题招标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充分反映所在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和本市水平的研究成果。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四、申报条件

1.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上海市居住或工作;

3)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615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可以申请青年课题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研究团队,但必须征得参与人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正式受聘于本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研究人员,可以根据相关条件申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

6)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2.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作出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市社科规划课题;

3)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若课题负责人申请的本年度国家级项目获得立项资助,所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则不再予以立项;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项课题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

7)凡以市社科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或项目资助字样。

3.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市哲社办将不予受理

1)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或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2)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项目在20216月15日前未获得结项批复的(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哲社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4)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进行实名认证,或提交的证件信息与用户注册时不符的。

 

五、申报方式

1. 实名认证。该课题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申请者请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sh-popss.gov.cn)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新用户注册时,只有选择了所在单位为“上海戏剧学院”,我处才能在后台找到资料,并予以通过!

2. 网上申报。完成实名认证后,申请者登录该申报系统,填写相关课题申报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档打印装订后,报送科研处。

系统开放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6月15

    

    六、申报材料

    请申请者务必于2021615日(星期二)上午11:00之前,完成网上填报、提交,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 系统自动生成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 系统自动生成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发至发送至邮箱:科研处唐瑞OA邮箱或shangxikyc@163.com

 

                                                  

                                              2021514

附件1  2021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docx

附件2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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