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7作者:访问量:25


 

各位教师: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的文件精神,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有关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公告栏中。

    一、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文化艺术和旅游领域重点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社科研究机构等。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着眼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不断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大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推动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文化艺术事业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三、项目设置

    2023年度共发布19重大项目招标选题详见附件2,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1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四、资格要求

    投标课题组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首席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在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项目,已担任2个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项目。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4.首席专家对投标项目负统筹协调的首要责任,每年须举办至少2次核心人员(须含子课题负责人)研讨会或相关学术活动,首席专家及子课题负责人须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调整。

    5.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五、课题要求

1.投标课题组须按2023年度发布的招标选题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课题组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4.投标课题组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5.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左右完成,以“*”标注选题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不得延期。

    6.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六、其他要求

    1.投标课题组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投标课题组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

3.投标课题组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七、提交材料

    1.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首席专家登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材料。

    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220日(星期)至3月24日(星期

    敬请有意申报者务必于2022324日(星期)上午11点之前,完成系统填报、提交,并将系统中导出的《申报书》打印2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手写签字、相关合作单位盖章后提交至科研处

    2. 按照最新版本的经费管理文件规定,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50万及以下部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6:4;超过50万至500万的部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7:3

    计算公式如下所示,如果申报项目经费为80万,则直接费用为50×60%+(80-50)×70%=51万,间接费用为29万;如果申报项目经费为60万,则直接费用为50×60%+(60-50)×70%=37万,间接费用为23万。

 

                                                         科研处

                                                  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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